1、短期出访:在国际交流处网站-出国出境-下载专区-《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公杂费开支标准表》中查找后填写表格。中、长期出访或进修:经费标准请咨询项目管理部门或计划财务处。
2、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经费预算表》填写好之后,“财务部门核准经费来源”一栏,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盖章。“申请单位”一栏,在校长办公室网站下载填写《印章使用申请表》后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校章用印业务。
3、主管部门意见一栏,需前往水上公园北道50号天津市教委国际交流处(2号楼415房间)审核签字及盖章。
4、“主管部门意见”盖章所需材料: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经费预算表》(原件),任务批件复印件,政审批件复印件,邀请函外文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,日程表(带学校公章)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