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短期出访:在国际交流处网站-出国出境-下载专区-《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公杂费开支标准表》中查找后填写表格。中长期出访或进修:经费标准请咨询项目管理部门或财务处。
2、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经费预算表》填写好之后,“财务部门核准经费来源情况”一栏,到学校财务处盖章。“申请单位”一栏,通过OA提交印章使用申请,批准之后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校章用印业务。
3、批汇所需材料: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经费预算表》(原件)1份,任务批件复印件2份,《因公临时出国(赴港澳)人员备案表》复印件2份,邀请函中、外文复印件1份,日程安排(带学校公章)复印件1份。
4、出访团组将以上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,国际交流处定期派专人前往天津市教委完成材料审核和“主管部门意见”一栏签字及盖章。
《因公出国(境)团组经费预算表》